附件: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请名单中的考生自即日起一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违规处理决定书。

如不服本违规处理决定,可于十五日内(以登报日期起)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或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