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答辩是自学考试本科(独立本科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促使学生总结所学过的全部知识,创造性的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加强我校自考本科(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根据省自考委的有关要求,为使我校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要求,凡参加我校自考本科(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论文答辩的考生一律到继教院自考办办理有关手续。
二、凡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学完开考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及格,经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三、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相应成绩单到哈工程继教院自考办申报。
四、报名受理后,考生到所在院、系根据所学专业,选定毕业论文题目,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指派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各院、系除有主管负责人外,须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考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工作。
五、各院、系应严格把好指导毕业论文关,不得将普校本科毕业生论文借抄给他人,在答辩中发现毕业论文是抄袭的,取消成绩,并追究其责任。
六、毕业论文必须在最后一科考试通过后的半年内完成。
七、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并获得省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详情请见《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八、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前答辩,凡擅自提前答辩者,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绩,必须重新答辩。
九、为保证论文质量,各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14周。
十、各专业报名选题和答辩的具体时间由省自考办通过各地、市招生办和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